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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22执拘105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刘光兰与乔占财民间借贷纠纷拘留决定书

法院

湟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湟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乔占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17)青0122执拘105号被拘留人乔占财,男,1964年生,汉族,城镇居民。本院在执行刘光兰与乔占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乔占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乔占财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审判员  冯延芳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莫彩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