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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4刑初11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被告人许某某危险驾驶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114刑初116号被告人许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本院于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作出(2017)苏0114刑初字11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正文中第一页第五行至第七行“被告人张庆坤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2月9日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取保候审。”;现更正为“被告人许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2月9日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取保候审。”审判员  全金华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玲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