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4刑初11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被告人许某某危险驾驶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114刑初116号被告人许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本院于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作出(2017)苏0114刑初字11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正文中第一页第五行至第七行“被告人张庆坤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2月9日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取保候审。”;现更正为“被告人许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2月9日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取保候审。”审判员 全金华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玲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