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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6执41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田某罚金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116执41号本院在执行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田某刑事罚金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某未能按照判决书履行刑事罚金义务,且未依法申报自己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3)、(4)、(5)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田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