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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2执恢4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5-10

案件名称

刘开文与株洲市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恢47号申请执行人刘开文,男,汉族,1973年12月25日出生。被执行人株洲市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荷塘区。法定代表人:冯湘中,系该公司总经理。我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开文与被执行人株洲市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4月19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辉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刘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