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302执保156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申请人王立刚与被申请人XX、李燕梅财产保全一案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鄂0302执保156号之二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所:关于申请人王立刚与被申请人XX、李燕梅财产保全一案,我院已做出(2017)鄂0302财保79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对申请人王立刚所有的鄂C×××××号梅塞德斯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扣押;二、扣押期限: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附:(2017)鄂0302财保79号民事裁定书壹份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