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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302执保156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申请人王立刚与被申请人XX、李燕梅财产保全一案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鄂0302执保156号之二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所:关于申请人王立刚与被申请人XX、李燕梅财产保全一案,我院已做出(2017)鄂0302财保79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对申请人王立刚所有的鄂C×××××号梅塞德斯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扣押;二、扣押期限: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附:(2017)鄂0302财保79号民事裁定书壹份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