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505民初769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夏靖与罗洪秀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夏靖,罗洪秀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505民初769号原告:夏靖。被告:罗洪秀。原告夏靖与被告罗洪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罗洪秀无法通过直接、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需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张凌云人民陪审员 周丽敏人民陪审员 黄梅珍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濮晓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