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811执41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5-08
案件名称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与毛善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11执41号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与被执行人毛善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毛善满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该案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