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822民初47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卢世山诉被告卢高清、黎凡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世山,卢高清,黎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1822民初476号原告:卢世山,男,住安徽省广德县。被告:卢高清,男,住安徽省广德县。被告:黎凡,女,住址同上。委托代理人:黄大为,安徽大旗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卢世山诉被告卢高清、黎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0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4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卢世山、黎凡委托代理人黄大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卢高清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卢世山诉称:卢高清因资金周转于2016年3月27日向卢世山借款人民币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书面约定月息2.5分。卢世山于当日银行转账10万元给卢高清。后经催要,卢高清未支付借款,卢世山特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卢高清、黎凡立即偿还卢世山借款人民币10万元。卢高清未作答辩,亦未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证据。黎凡辩称:借款黎凡不知情;卢高清涉嫌刑事案件,现在下落不明,当庭申请对本案中止。经审查案件事实与诉称基本一致,本院予以确认。另查明,卢高清、黎凡系夫妻关系。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卢世山、卢高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卢高清未能及时偿还卢世山借款应对本案纠纷的引起承担全部责任。卢高清、黎凡系夫妻关系,该笔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黎凡依法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卢高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卢世山借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黎凡依法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卢高清、黎凡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张庆军人民陪审员 宋帮龙人民陪审员 周承安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 记 员 万钱荣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