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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802民初5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原告崔德银与被告陈利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宣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崔德银,陈利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全文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1802民初546号原告:崔德银,住宣城市宣州区。被告:陈利和,住安徽省宣城市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原告崔德银与被告陈利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崔德银、被告陈利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崔德银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72692元及利息(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月利率1.2%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战友关系。2013年12月28日,被告以帮助朋友解决承建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11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按1.2%月利率计息。2014年12月30日,被告给付了2014年全年的利息,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在2017年1月23日付给原告70000元,原告要求被告对剩下的借款本息即110000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3日的利息32632元,合计142692元减去70000元,还欠72692元的借款打借条,遭被告拒绝,遂诉至法院。被告陈利和辩称: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于本案原被告之间没有成立借贷关系,原告的110000元实际借给了李国范,李国范是通过陈利和向原告借的钱,因为陈利和和原告系战友,借条也是李国范签的字,利息也是李国范支付的。被告给付原告的70000元是被告借给原告的钱,原告应予返还。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下列证据:1、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原被告的身份情况;2、借条原件1份,证明被告借款110000元的事实。原告所举证据均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被告在庭审中提交了李国范的承诺书复印件和短信记录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原告与李国范之间发生了借贷关系。被告所举证据因系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系战友关系。2013年12月28日,被告以帮助朋友解决承建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110000元,并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崔德银人民币壹拾壹万整。月息1.2%计算。(月息1.2%)特此据。具借人:陈利和2013年12月28日。”,未约定还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被告给付了2014年全年的利息,并在上述借条中注明。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在2017年1月23日付给原告70000元,原告要求被告对剩下的借款本息即110000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3日的利息32632元,合计142692元减去70000元,还欠72692元的借款打借条,遭被告拒绝,原告遂诉至法院。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陈利和向原告借款110000元,并出具借条,本院予以确认。对于被告辩称原被告之间未成立借贷关系的辩解,由于被告未提供相应有效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由于被告给付的70000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原被告也没有约定如何清偿,依法应按先低充利息后抵充主债务的顺序清偿。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陈利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崔德银借款人民币72692元及利息(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809元,由被告陈利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炳贤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诸 位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