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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4刑初303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张燕坤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燕坤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604刑初303号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燕坤,女,1975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住广东省阳山县,2016年9月20日因本案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9日被逮捕,同年11月30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杨德明,广东国慧律师事务所律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佛禅检刑诉[2017]2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燕坤犯赌博罪,于2017年4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燕坤及其辩护人杨德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张燕坤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上会村28号无名士多店内,利用香港“六合彩”的中奖号码进行竞猜赌博并从中获利,至被抓获共接受“六合彩”投注144期,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43200元。2016年9月20日,民警在上述士多店抓获被告人张燕坤及参赌人员4人,现场缴获生肖特码表、马报、记录有投注情况的磅码单各1张,赌资人民币1947元及当日等十二期的“六合彩”投注单据217份(记录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21523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张燕坤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梁某的证言,证人朱某、罗某、黄某、陈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投注收据,特码表,抓获经过,户籍证明,被告人张燕坤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及辨认书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燕坤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燕坤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以被告人张燕坤犯罪情节较轻,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为由,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人张燕坤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张燕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张燕坤的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宣告条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燕坤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扣押在案的赌资人民币1947元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涂业初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彭科星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