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8执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张光荣、湖南湘易嘉业建设有限公司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执7号张光荣:湖南湘易嘉业建设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光荣与被执行人湖南湘易嘉业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张光荣要求被执行人湖南湘易嘉业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及司法鉴定费共计16100元,本案经本院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7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