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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281执异1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12-16

案件名称

吕金良与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吕金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281执异17号异议人(被执行人):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491840-1,住所地江阴市长江路218号1905室。法定代表人:钱雪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吕金良,男,1958年12月27日生,汉族。被执行人: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491840-1,住所地江阴市长江路218号1905室。法定代表人:钱雪强,该公司总经理。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吕金良与被执行人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执行标的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异议人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异议。本院认为,异议人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异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异议人江苏美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执行异议。审 判 长  宋 祥审 判 员  陈红英人民陪审员  潘静芬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周 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