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粤1972民初295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黄秋云与叶奕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秋云,叶奕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1972民初2958号原告:黄秋云,女,汉族,1990年3月30日出生,住广西宾阳县,被告:叶奕彬,男,汉族,1981年9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原告黄秋云诉被告叶奕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现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宋 华人民陪审员  万学锋人民陪审员  邓 瑜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 记 员  章碧煌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