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322执205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刘壁堂与溆浦和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化铁军分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 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2056号申请执行人刘壁堂,男,1962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居民。被执行人溆浦和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化铁军分公司,住所地:新化县梅苑开发区阳光小区。法定代表人袁铁军,该公司经理。你们双方于2017年4月18日11时履行了新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劳人仲案字(2016)第56号仲裁裁决书。另收取被执行人应承担的执行立案费98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郭志红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