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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322执205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刘壁堂与溆浦和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化铁军分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 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2056号申请执行人刘壁堂,男,1962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居民。被执行人溆浦和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化铁军分公司,住所地:新化县梅苑开发区阳光小区。法定代表人袁铁军,该公司经理。你们双方于2017年4月18日11时履行了新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劳人仲案字(2016)第56号仲裁裁决书。另收取被执行人应承担的执行立案费98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郭志红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