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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082民初695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5-08

案件名称

孔慧芳与长葛市占利饭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葛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孔慧芳,长葛市占利饭店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1082民初695号原告:孔慧芳,女,1983年6月12日生,汉族,住长葛市。委托代理人:张建华,河南七星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经营场所,长葛市石象乡王沙沃村1组,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秀玲,女,1974年1月30日生,汉族,住长葛市。原告孔慧芳诉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孔慧芳于2017年1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使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4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孔慧芳的委托代理人张建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孔慧芳诉称:原告孔慧芳与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发生业务往来,被告购买原告的生鲜肉,2016年11月7日双方结算时被告欠原告货款136650元未付,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被告以微信红包等方式偿还原告7000元,下欠129650元经原告催要,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至今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12965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起);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负担。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未作答辩。原告孔慧芳向本院提供以下证据:一、2016年11月7日的欠条一份,证明被告欠原告129650元货款至今未付。二、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告的基础信息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被告系适格的诉讼主体。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本院对原告孔慧芳提供的证据经审查后认为:上述证据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原则,本院予以采信。综合上述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原告孔慧芳与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发生业务往来,被告购买原告的生鲜肉,2016年11月7日双方结算时被告欠原告货款133650元未付,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被告以微信红包等方式偿还原告7000元,下欠126650元经原告催要,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至今未付。2017年1月23日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296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庭审中,原告孔慧芳将其诉请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明确为:自其起诉之日即2017年1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欠原告孔慧芳货款126650元至今未付的事实,有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经营者李秀玲向原告孔慧芳出具的欠条在卷佐证,本院予以确认。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未及时履行给付原告孔慧芳126650元货款的义务,是造成该纠纷的根本原因。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既不答辩又不举证,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未及时支付原告孔慧芳货款,其行为损害了原告孔慧芳的合法权益,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应当承担支付原告孔慧芳货款126650元并赔偿因逾期付款给原告孔慧芳造成的损失之责任,原告孔慧芳诉请的利息即为逾期付款损失,本案逾期付款损失自原告孔慧芳起诉之日即2017年1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故对原告孔慧芳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孔慧芳货款12665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自2017年1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案件受理费2893元,减半收取1446元,由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负担。如果被告长葛市占利饭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曹东山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 洋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