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刑辖13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宋铸安受贿一案指定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通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 决 定 书(2017)吉05刑辖13号关于对被告人宋铸安受贿案件指定管辖的决定书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铸安犯受贿罪一案,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