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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924执5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杨丽与廖进华相邻关系纠纷案裁定书

法院

宾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丽,廖进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924执54号申请执行人杨丽,女,1966年4月1日生,汉族,云南省宾川县人。被执行人廖进华,男,1962年6月24日生,汉族,云南省宾川县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丽与被执行人廖进华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经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的(2016)云2924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秦洁琼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雷志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