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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24执18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5-2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溆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舒清良、韩平平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4执180号溆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人溆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舒清良、韩平平征收社会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湘1224行审28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溆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舒清良、韩平平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