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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225民特17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张桂枝、王记昌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考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张桂枝,王记昌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225民特170号申请人:张桂枝,女,1958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兰考县。被申请人:王记昌,男,1976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申请人张桂枝宣告被申请人王记昌失踪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6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申请人张桂枝于2017年4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宣告王记昌失踪的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撤回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程序。审判员  刘瑛瑛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艳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