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225民特17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张桂枝、王记昌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考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张桂枝,王记昌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225民特170号申请人:张桂枝,女,1958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兰考县。被申请人:王记昌,男,1976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申请人张桂枝宣告被申请人王记昌失踪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6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申请人张桂枝于2017年4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宣告王记昌失踪的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撤回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程序。审判员 刘瑛瑛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艳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