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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1民初383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王茜娅与重庆汇易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茜娅,重庆汇易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01民初3836号原告王茜娅,女,汉族,1990年7月18日生,住重庆市万州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邓仟元,重庆佳施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汇易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重庆市万州区XX城墙23、24号,注册号500101000500552。原告王茜娅与被告重庆汇易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7日立案,原告王茜娅于2017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茜���撤诉。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徐增鹏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朱宏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