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3执33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朱优伟与崔云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334号朱优伟、崔云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朱优伟、与崔云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向申请执行人朱优伟履行给付案款41322元的义务。本院(2017)吉2403民初4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