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02执恢10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与徐海英、谢汪卡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102执恢106号原(2015)芙执字第188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申请执行徐海英、谢汪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工作的规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徐海英、谢汪卡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志山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张霖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