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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13执1503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7-10

案件名称

卢十忠与韩成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卢十忠,韩成立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213执1503号申请执行人:卢十忠,男,1978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执行人:韩成立,男,1954年2月19日出生,满族,住大连市金州区。本院在执行卢十忠与被执行人韩成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网络及相关部门对被执行人财产查询,没有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的线索。经申请人同意,合议庭评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杨晓红执行员  谭秀峰执行员  汪德怀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于一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