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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9民终751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刘忠武、东莞市长安兴泰印刷器材商店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刘忠武,东莞市长安兴泰印刷器材商店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19民终7516号上诉人(一审被告):刘忠武,男,汉族,1968年1月11日,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委托代理人:王毅,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岗,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东莞市长安兴泰印刷器材商店。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厦边景福路**号。经营者:雷洪平,男,汉族,1963年7月29日出生,住广东省东莞市,。委托代理人:张纯杰,广东广健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刘忠武与被上诉人东莞市长安兴泰印刷器材商店(以下简称兴泰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3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0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刘忠武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兴泰商店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兴泰商店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1.一审送达诉讼材料至河南省,而刘忠武一直居住在深圳市,该诉讼材料签收人并非同住成年家属,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引用兴泰商店提交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查询单、录音资料等刘忠武没有收到。2.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兴泰商店在一审提交的证据未曾得到���忠武确认,不能证明刘忠武是深圳市公明镇庆祥丝印厂(以下简称庆祥厂)的经营者,亦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刘忠武拖欠兴泰商店的货款。刘忠武的深圳市煜健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健鑫公司)是在庆祥厂的经营地址上成立,但不能证明两者存在关联,不能证明刘忠武是庆祥厂的实际经营者。兴泰商店辩称:1.刘忠武无论是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还是一审法院均有参与诉讼,对兴泰商店的诉请及相应证据是清楚的,一审法院对案件的送达程序不存在问题。2.兴泰商店在诉讼中提交了送货单、月请款明细及录音资料,证明兴泰商店同刘忠武个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刘忠武对拖欠兴泰商店的款项在录音中是确认的,与兴泰商店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兴泰商店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刘忠武支付货款12190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4年9月1日起,以121909元为计算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兴泰商店是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是雷洪平。庆祥厂截至2016年5月30日没有注册登记。兴泰商店提交录音资料主张,该录音资料反映的是兴泰商店的经营者雷洪平与刘忠武于2014年11月10日的谈话。录音资料中,雷洪平称呼谈话对方为“刘总”。由于刘忠武经一审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对兴泰商店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对兴泰商店的陈述进行抗辩的权利,故兴泰商店提交的录音资料应予采信。录音资料显示:兴泰商店的经营者雷洪平向刘忠武催款;刘忠武确认长期拖欠兴泰商店货款;兴泰商店的经营者雷洪平曾要求刘忠武结14余万的货款,刘忠武表示确认等。兴泰商店主张:雷洪平在录音资料中提及的14余万货款是兴泰商店与刘忠武于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交易的货款;刘忠武在录音资料所示的谈话后支付了2013年9月至同年10月的货款约2万余元,尚欠兴泰商店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货款121909元。兴泰商店提交的送货单中,“客户名称”栏记载为“庆祥”,“客户签收”栏有人员署名。部分送货单加盖有“深圳市公明镇庆祥丝印厂财务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兴泰商店提交的月请款明细,“客户名称”栏记载为“庆祥”,“客户签收”栏有人员署名。部分月请款明细加盖有“深圳市公明镇庆祥丝印厂财务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兴泰商店主张,在送货单及月请款明细的“客户签收”栏署名的人员均是刘忠武的人员,刘忠武以未注册登记的庆祥厂名义与兴泰商店进行案涉交易。由于刘忠武经一审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对兴泰商店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对兴泰商店的陈述进行抗辩的权利,而且刘忠武在录音资料中确认应付兴泰商店经营者雷洪平14余万元的货款,故兴泰商店提交的送货单及月请款明细应予采信。根据月请款明细记载的金额统计,兴泰商店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向刘忠武供应了价值121909元的货物。尚没有证据显示兴泰商店或其经营者曾受偿前述货款121909元。兴泰商店主张其与刘忠武约定货款月结30天支付,但未对该主张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实。尚没有证据显示兴泰商店与刘忠武曾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兴泰商店曾就案涉货款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煜健鑫公司。刘忠武是煜健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深宝法公民初字第126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兴泰商店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兴泰商店与煜健鑫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煜健鑫公司欠付兴泰商店货款,并判决驳回兴泰商店对煜健鑫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曾作出(2015)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384号通知书通知刘忠武,一审法院因刘忠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超出了刘忠武的答辩期不予审查刘忠武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刘忠武收到该通知书后向一审法院寄交了《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进一步说明》。刘忠武在该说明中主要表示其坚持要求一审法院审查其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等,并提及兴泰商店提交的月请款明细、送货单、(2015)深宝法公民初字第1267号民事判决书不能证明兴泰商店与刘忠武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以及刘忠武欠付兴泰商店货款。一审法院认为:该院已查明兴泰商店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向刘忠武供应了价值121909元的货物。兴泰商店与刘忠武之间发生了买卖合同关系。该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兴泰商店主张其与刘忠武约定货��月结30天支付,虽然兴泰商店对该主张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实,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刘忠武在交易双方没有约定支付货款时间的情况下应于收货时支付货款,即兴泰商店该主张有利于刘忠武,故一审对兴泰商店该主张依法予以照准。刘忠武逾期未向兴泰商店支付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货款121909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兴泰商店主张刘忠武支付货款121909元、逾期付款利息(兴泰商店表述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4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一审法予以支持。综上,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刘忠武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货款121909元、逾期付款利息(从2014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给兴泰商店(经营者为雷洪平)。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859元,由兴泰商店负担1元,由刘忠武负担2858元。本院二审期间,刘忠武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社保缴费明细表,主张其在2012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为案外人深圳市鑫东胜印刷有限公司的员工。经质证,兴泰商店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主张该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系案外人员工,且不影响刘忠武以未经注册的庆祥厂名义对外开展经营。刘忠武二审对于送货单、情况明细及录音的真实性不予确认,但表示不申请对录音的内���进行鉴定。另,兴泰商店二审提交了送货单(复印件)、手机信息截图、雷洪平的工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等,主张煜健鑫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向雷洪平转账支付货款3954元。本院认为,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庆祥厂未经工商登记,现兴泰商店主张系与刘忠武经营的庆祥厂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理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经查,兴泰商店一审提交的送货单、请款明细上均无刘忠武签名,不足以证明兴泰商店与刘忠武存在买卖关系,亦无法证明刘忠武系庆祥厂的实际经营者。至于兴泰商店一审提交的录音、二审补充的工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等证据材料,虽可印证兴泰商店与煜健鑫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关系,但不足以认定案涉期间的交易相对人就是刘忠武。据此,兴泰商店主张刘忠武为案涉货款债务人的证据不足,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综上��述,刘忠武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384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东莞市长安兴泰印刷器材商店的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85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38元,均由东莞市长安兴泰印刷器材商店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祁晓娜审判员  何 飞审判员  邓晓畅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聂敬烜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