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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525民初274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郭学仁与田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奈曼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学仁,田朋

案由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525民初2744号原告:郭学仁,男,1980年7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被告:田朋,男,49岁,汉族,个体,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原告郭学仁诉被告田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25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郭学仁于2017年5月4日因他杀死亡,樊玉玲系原告郭学仁母亲,郭承旭系原告郭学仁婚生子,均系其法定继承人,现二人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权利。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死亡,其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可终结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原告郭学仁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元,不予退还审判长  张春刚审判员  孙立东审判员  马 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文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