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525民初274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8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郭学仁与田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奈曼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学仁,田朋
案由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525民初2744号原告:郭学仁,男,1980年7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被告:田朋,男,49岁,汉族,个体,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原告郭学仁诉被告田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25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郭学仁于2017年5月4日因他杀死亡,樊玉玲系原告郭学仁母亲,郭承旭系原告郭学仁婚生子,均系其法定继承人,现二人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权利。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死亡,其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可终结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原告郭学仁已经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5元,不予退还审判长 张春刚审判员 孙立东审判员 马 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文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