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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1协外认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文某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案件类型

知识产权

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

当事人

文某,周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1协外认8号申请人:文某。被申请人:周某。申请人文某申请承认美国佐治亚州谷内县高级法院15-A-00915-5号最终离婚判决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0日立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现已审查终结。文某申请称,我与周某经美国佐治亚州谷内县高级法院15-A-00915-5号最终离婚判决确认离婚,双方没有争议,请求法院承认该判决在中国的法律效力。周某提交了声明书,内容为文杰提交的判决书是周某与文某由美国佐治亚州谷内县高级法院签发的最终离婚判决书(档案号为:15-A-00915-5号)的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原件相符。经审查认定:周某与文某经美国佐治亚州谷内县高级法院15-A-00915-5号最终离婚判决判决离婚,该最终离婚判决已经于2015年11月19日生效。本院认为,美国佐治亚州谷内县高级法院作出的15-A-00915-5号关于周某与文某的最终离婚判决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或调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承认美国佐治亚州谷内县高级法院作出的15-A-00915-5号最终离婚判决书。诉讼费人民币500元,由申请人文某承担。审判长  张素燕审判员  赵 钺审判员  林晓楠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张淋茜本裁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