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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86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4-20

案件名称

侯燕青;天津开发区津柏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860号申请执行人:侯燕青,女,1976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天津开发区津柏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开发区。侯燕青申请执行天津开发区津柏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民初5662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刘亚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