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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10执1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杨林虎犯抢绑架罪刑事罚金执行一案终本裁定书

法院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临汾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林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10执10号被执行人:杨林虎,男,汉族,1970年4月28日出生。本院在被执行人杨林虎犯抢绑架罪刑事罚金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林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耿皖舜审判员 :张凌山审判员 :师玲萍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张亚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