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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01民初22163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张福洪与北京市美术红灯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01民初22163号本院所作的(2016)京0101民初22163号民事判决书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第四页、第五页关于“红灯美术厂”的表述应更正为“美术红灯厂”,判决书落款日期“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日”应更正为“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审判员 贾 愚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依依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