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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312财保130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尹刚与宗世亮、董宝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尹刚,宗世亮,董宝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312财保130号申请人:尹刚,男,1977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铜山区。被申请人:宗世亮,男,1970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铜山区。被申请人:董宝建,男,1970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泉山区。申请人尹刚与被申请人董宝建、宗世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情况紧急,申请人尹刚于2016年10月3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董宝建的银行存款47000元。申请人提供现金7000元作为担保。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董宝建的银行存款47000元。(银行账户:3203233301109002636940)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张 衡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顾虎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