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723执327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松原市永发经贸有限公司与乾安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乾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乾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乾安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本(2017)吉0723执327号申请执行人松原市永发经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乾安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松原市永发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乾安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和解。故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吉0723民初2895号民事调解终结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审判员 张永民书记员 刘明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