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735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4-18
案件名称
邢千里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735号申请执行人:戴雅晶,女,1990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天津市河西区。被执行人:邢千里,男,1988年8月5日出生,汉族,天津市卓达集团经理,住天津市西青区。戴雅晶申请执行邢千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346号民事调解书,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 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