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钟执字第179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杨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钟执字第1798号申请执行人:杨泱杨泱申请执行张倩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0922.2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165000元(已当场交付),余款申请人同意放弃。本案执行费2614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至此,杨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钟民初字第5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