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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钟执字第179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杨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钟执字第1798号申请执行人:杨泱杨泱申请执行张倩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0922.2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165000元(已当场交付),余款申请人同意放弃。本案执行费2614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至此,杨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钟民初字第5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