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324刑初1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5-11
案件名称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诉银珠泽仁、牟岗平、呷让、仁青扎西、泽仁朋错、布穷穷、格让汪登、来让罗布、罗让犯盗伐林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九龙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九龙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仁青扎西,泽仁朋错,牟岗平,来让罗布,罗让,呷让,布穷穷,格让汪登,银珠泽仁,骆验云,方超,汪凤友
案由
盗伐林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