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5执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6-18
案件名称
昆明泰辰商贸有限公司与保山市隆阳区蒲缥汤城温泉度假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保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云05执11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昆明泰辰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保山市隆阳区蒲缥汤城温泉度假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被执行人保山市隆阳区蒲缥汤城温泉度假区有限公司已自动将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65201元及执行费人民币3878.02元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昆明仲裁委员会昆仲裁[2016]323号裁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保山市隆阳区蒲缥汤城温泉度假区有限公司拖欠的货款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