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437执49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白木达与李云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49号白木达、李云淘:白木达与李云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2003)雷波民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由吉克曲力担任本案执行员,杨兵担任本案书记员。现本案已执行完毕。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