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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437执49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白木达与李云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49号白木达、李云淘:白木达与李云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2003)雷波民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由吉克曲力担任本案执行员,杨兵担任本案书记员。现本案已执行完毕。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