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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443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天津天之仪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天津埃柯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443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天仪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法定代表人:蒋连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高中林,天津宝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天津埃柯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曹式录,董事长。天津天之仪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天津埃柯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民终676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 砀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艾文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