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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03执502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于子桐与周祥龙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03执502号申请执行人:于子桐被执行人:周祥龙本院在执行于子桐与周祥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吉0103民初2844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本院(2017)吉0103执502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焦文勇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白清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