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02执14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黄某与赫某某、赫某某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某,赫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148号申请执行人黄某.。委托代理人詹延平,黑龙江庆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赫某某。被执行人赫某某。本院在执行(2017)黑0602执149号黄某申请执行赫某某、赫某某继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赫某某、赫某某已自动履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299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 晶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化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