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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2执14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黄某与赫某某、赫某某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某,赫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148号申请执行人黄某.。委托代理人詹延平,黑龙江庆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赫某某。被执行人赫某某。本院在执行(2017)黑0602执149号黄某申请执行赫某某、赫某某继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赫某某、赫某某已自动履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299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 晶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化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