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784刑初39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刘新交通肇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丘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新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鲁0784刑初39号公诉机关安丘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新,男,1972年7月16日出生于山东省安丘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安丘市。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6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辩护人王云进、刘兵福,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公诉刑诉[2017]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新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2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于同日立案,同年3月21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傅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新及辩护人王云进、刘兵福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2月2日18时许,被告人刘新驾驶鲁G×××××号货车沿省道22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安丘市官庄镇正宗莒县全羊饭店门口处时,与行人于某1相撞,致于某1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新驾车逃逸。经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刘新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刘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自首,同时适用该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告人刘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供认,无辩解意见。辩护人王云进、刘兵福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刘新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建议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2日18时许,被告人刘新无证驾驶未年检的鲁G×××××号“解放”牌重型普通货车沿省道22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安丘市官庄镇驻地正宗莒县全羊饭店门口处时,与行人于某1相撞,致于某1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新驾车逃逸。经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刘新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另查明,2016年12月4日,被告人刘新主动到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肇事经过。案件审理中,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证人证言(1)证人王某证实,刘新驾驶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交警人员查找到该车辆,其遂动员刘新投案。(2)证人于某证实,父亲于某1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勘验、检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证实肇事现场方位及现场遗留物等其他情况。3、鉴定意见(1)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报告及尸体检验照片,证实于某1系严重颅脑及躯干部损伤死亡,其伤情符合交通事故伤情特征;(2)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从事故现场提取的碎片是受到外力的作用从鲁G×××××号“解放”牌重型普通货车所分离。4、书证(1)被告人刘新常住人口信息,证实其年龄等身份情况。(2)安丘市公安局接警登记信息及抓获经过,证实事发后被告人投案的事实。(3)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新无证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于某1无事故责任。(4)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证实肇事车辆及驾驶人驾驶资格情况。(5)被害人于某1常住人口信息,证实其年龄等身份情况。(6)协议书、谅解书及收条,证实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5、被告人供述被告人刘新供述,驾驶货车与行人于某1相撞的事实经过。上述证据能相互印证,足以证实本案事实,应予采信。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并承担全部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刑罚。鉴于被告人刘新系自首,且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维护公共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刘建芳人民陪审员 张秀华人民陪审员 范声芳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代理书记员 王超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