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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25执恢478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同济工程有限公司、洪国良、洪菊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25执恢478号顾亚定与同济工程有限公司、洪国良、洪菊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甬象商初字第19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顾亚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11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同济工程有限公司、洪国良、洪菊芳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25执恢478号【原执行案号(2015)甬象执民字第4361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