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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刑更8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84号申顺求减刑一案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申顺求

案由

滥用职权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7)湘05刑更84号罪犯申顺求,男,1962年8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邵东县,汉族,中专文化,原邵东县水务局副局长。现在湖南省邵阳监狱服刑。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于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作出(2011)邵东刑初字第33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申顺求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追缴其犯罪所得135500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没收财产五万元(已缴纳),并追缴其犯罪所得135500元(已缴清)。判决生效后,于2012年12月26日实际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经本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至2019年7月3日止。执行机关湖南省邵阳监狱��二O一七年四月六日提出假释建议,并将假释案卷材料及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执行机关湖南省邵阳监狱向本院提出撤回罪犯申顺求假释建议书的申请。本院认为,执行机关湖南省邵阳监狱撤回罪犯申顺求假释建议书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之规定,决定如下:将罪犯申顺求假释建议书及案卷退回执行机关湖南省邵阳监狱。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