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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3执201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4-18

案件名称

柳继承与敦化市宏宇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3执201号柳继承、敦化市宏宇置业有限公司:柳继承与敦化市宏宇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敦化市宏宇置业有限公司自动向申请执行人柳继承履行给付案款139241元的义务。本院(2016)吉2403民初345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