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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7101民初18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8-06-19

案件名称

周惠里与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行政调解书一审行政调解书

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惠里,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 政 调 解 书(2017)沪7101民初186号原告周惠里,男,1953年4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静安区,住上海市。被告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程远。委托代理人张兆雄。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原告周惠里诉被告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3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7年4月1日依法受理。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周惠里户逾期交房过渡费补贴人民币4500元;二、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周惠里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已于2017年4月14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 邱 莉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丽娜附:相关法律条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