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赣0281刑初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汪日财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乐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汪日财

案由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全文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赣0281刑初46号公诉机关乐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汪日财,男,1972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家住乐平市。2016年8月11日因涉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乐平市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以乐某刑诉[2017]14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汪日财犯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汪德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汪日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6月,被告人汪日财与王家山村、麻山窟村签订“花爆厂”山场承包协议,然后雇请人对该山场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非法毁坏樟树5株。经分宜亚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毁坏的天然香樟蓄积量为0.2008立方米。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现场勘查笔录、到案经过等证据予以佐证,认为被告人汪日财的行为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汪日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被告人汪日财与王家山村、麻山窟村签订花爆厂山场承包协议,然后雇请人对该山场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非法毁坏樟树5株。经分宜亚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花爆厂山场非法采伐的树木为樟科樟属的香樟,共5株,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中1、2、4、5号被毁坏香樟的立木蓄积为0.2008立方米。2016年8月11日,被告人汪日财到乐平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被告人汪日财的供述与辩解。今年6月1日的时候,我和王家山村、麻山窟村签订了一份关于花爆厂山场的承包合同书,准备在山场种植雷竹,需要清理山场的植被,挖掉了5棵樟树。2、证人吴某1的证言。证实汪日财找到我让我找个挖机把花爆厂山上的植被搞掉去,当时有些樟树是被挖机不小心挖掉了。3、证人吴某2的证言。花爆厂的山场承包给汪日财了,其在山场做清理工作,把山场的树、植被清理。4、证人吴某3的证言。花爆厂山场承包给了汪日财,其在2016年6月18日开始清理山皮的,山上的树种有松树、樟树等,都是自然生长的。5、证人吴某4和的证言。证实花爆厂山场是由汪日财承包的,山场上的植被需要清理。6、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片、现场勘验平面示意图。证实樟树被毁坏的情况。7、分宜亚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林业司法鉴定意见书。经鉴定,花爆厂山场非法采伐的树木为樟科樟属的香樟,共5株,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中1、2、4、5号被毁坏香樟的立木蓄积为0.2008立方米。8、承包合同书,证实汪日财承包了花爆厂山场的情况。9、被告人汪日财的户籍信息、前科证明、到案经过。证实案发时被告人已成年,无犯罪前科,系投案自首的情况。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日财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毁坏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日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支持。被告人汪日财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庭审中,被告人提出的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汪日财的犯罪事实,结合其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汪日财犯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已缴纳)。汪日财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查小东人民陪审员  李风连人民陪审员  汪政协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方 键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