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2刑辖56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潘秀娥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吉02刑辖56号舒兰市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对潘秀娥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一案指定管辖的请示》已收悉。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为便于本案审理,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舒兰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