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0423执575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卜军红、卜文礼、卜文琳与杨成、朱向林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宁0423执575号卜军红、卜文礼、卜文琳:本院受理执行的(2016)宁0423执575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成、朱向林履行完毕,申请人已领取执行款,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