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沪01民特82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天津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驰众广告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天津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驰众广告有限公司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
全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民特82号申请人:天津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泉州北路18号B座105-14(集中办公区)。法定代表人:贺寅宇,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翊炜,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被申请人: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202-8室。法定代表人:王黎琳,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董科,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倞譞,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天津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信公司)与被申请人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众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3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申请人臣信公司要求撤销上海仲裁委员会(2016)沪仲案字第1772号裁决,理由如下:1、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所依据的2014年6月4日签订的《LCD楼宇液晶类广告发布协议书》不真实,该协议书中申请人的“合同专用章”与公司的真实用章相比偏小。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双方之间没有业务往来,对方没有履行过发布广告的义务。仲裁庭认定臣信公司违约错误。被申请人驰众公司辩称:本案不存在证据伪造和证据隐瞒的情形。仲裁裁决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请求驳回申请人的撤裁申请。经审查查明:驰众公司为与臣信公司履行《LCD楼宇液晶类广告发布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产生争议,于2016年8月29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上海仲裁委员会于同年9月13日予以受理。驰众公司的仲裁请求为:1、臣信公司立即向驰众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费460,000元;2、臣信公司向驰众公司支付因拖欠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计算至仲裁立案之日为42,0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本案的仲裁费由臣信公司承担。臣信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庭审亦未答辩。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协议书》及附件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于法无悖,双方均应恪守。驰众公司提供的《协议书》和第三方制作的《分众楼宇监测报告》可以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协议书》及附件的约定义务,且履行义务的内容与约定相符,臣信公司不按照约定支付广告费,实属不当。驰众公司主张的利息损失,明显低于双方原有的约定,系驰众公司处分自身权利的行为。据此,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4日作出裁决如下:一、臣信公司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驰众公司支付广告发布费460,000元;二、臣信公司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驰众公司支付广告发布费的利息损失42,000元;三、本案仲裁费20,190元由臣信公司承担,臣信公司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驰众公司支付。本院认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关于申请人臣信公司主张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该项主张,其庭审时明确表示并没有相应证据,故本院不予采信。关于申请人臣信公司主张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其陈述的理由实为对仲裁裁决实体处理及结果的异议,此并非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范围,故本院对申请人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综上所述,申请人臣信公司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均不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天津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天津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黄英代理审判员 盛萍审 判 员 杨苏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书 记 员 陈月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以不属于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注:已修订为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