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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81刑初71号

裁判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7-05-11

案件名称

邓芬芳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邓芬芳

案由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581刑初71号公诉机关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邓芬芳,女,1959年2月12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2016年11月9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1月24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3月31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刑诉刑诉[2017]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邓芬芳犯容留卖淫罪,于2017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由审判员李明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王国文、李涛参加的合议庭,代理书记员熊洁担任记录。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于2017年4月14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曾桂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邓芬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至11月1日,被告人邓芬芳在武冈市×办事处×路×号附×号家中容留林某、王某等妇女卖淫,从中抽成牟利。2016年11月1日16时许,林某、王某在邓芬芳家中卖淫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上述事实,被告人邓芬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确认证明效力的现场照片、通话记录、辨认笔录、户籍资料,证人张某、林某、王某、张某1、夏某的证言,被告人邓芬芳的供述及辩解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委托了湖南省武冈市司法局对被告人邓芬芳进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武冈市司法局出具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建议对邓芬芳适用社区矫正。本院认为,被告人邓芬芳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芬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芬芳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对其适用缓刑。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芬芳犯容留卖淫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邓芬芳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 明人民陪审员  王国文人民陪审员  李 涛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代理书记员  熊 洁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