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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2802刑初14号

裁判日期: 2017-04-13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董学祯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令哈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学祯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青2802刑初14号公诉机关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董学祯,男,1995年6月2日出生于青海省乐都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2013年5月12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6年8月25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德令哈市看守所。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以德检公诉刑诉(2017)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学祯犯盗窃罪一案,于2017年2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3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魏玉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董学祯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6年8月16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甘南村三社272号黄某某家中盗窃一辆红色欧派牌电动车(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3384元)。2、2016年8月18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尕南庄魏某某居住的出租房门口盗窃一辆红色爱玛牌电动车(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2460元)。3、2016年8月23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希望村唐某某家中盗窃一辆白色吉利英伦轿车(经鉴定该汽车价值39114元),后董学祯将该车开至希望村一社时,因车辆左轮胎破裂,将车辆遗弃路旁。4、2016年8月20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德令哈村三社43号李某某家中盗窃黄色硬盒芙蓉王香烟两包(经鉴定芙蓉王香烟价值50元)。5、2016年8月20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希望村二社87号苏某某家中盗窃一辆黑色华晨中华轿车(经鉴定该车价值34042元),将该车开至柯鲁柯镇德令哈村三社李某某家商店实施盗窃时被人发现,遂将该车遗弃后逃逸。6、2016年8月22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柯鲁柯镇希望村20号柴某某家中盗窃两瓶互助头曲酒(经鉴定该酒价值90元)。7、2016年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董学祯于2016年8月窜至德令哈市尕南庄148号韩某某家中及经营的商店内盗窃现金300元。8、2016年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董学祯于2016年8月窜至柯鲁柯镇希望村2号万某某家中实施盗窃未果。9、2016年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董学祯于2016年8月窜至柯鲁柯镇希望村25号杨某某家中实施盗窃未果。10、2016年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董学祯于2016年8月窜至柯鲁柯镇希望村王某某家中实施盗窃未果。11、2016年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董学祯于2016年8月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德令哈村一社32号尚某家中盗窃两包黑兰州及现金300余元。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报案材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被害人陈述、物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价格鉴定意见等证据。公诉机关据此认定,被告人董学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公私财物,价值达767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董学祯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一、2016年8月16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甘南村三社272号黄某某家中盗窃一辆红色欧派牌电动车,经鉴定电动车价值3384元。二、2016年8月18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尕南庄魏某某居住的出租房门口盗窃一辆红色爱玛牌电动车,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2460元。三、2016年8月23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希望村唐某某家中盗窃一辆车牌号为青H361**的白色吉利英伦轿车,经鉴定该汽车价值39114元。后董学祯将该车开至希望村一社时,因车辆左轮胎破裂,将车辆遗弃路旁。四、2016年8月20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希望村二社87号苏某某家中盗窃一辆车牌号为青H178**的黑色华晨中华轿车,将该车开至柯鲁柯镇德令哈村三社43号李某某家商店盗窃黄色硬盒芙蓉王香烟两包。后董学祯盗窃被人发现,遂将该车遗弃后逃逸。经鉴定车辆价值34042元,两包芙蓉王香烟价值50元。五、2016年8月22日,被告人董学祯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希望村20号柴某某家中盗窃两瓶互助头曲酒,经鉴定价值90元。六、2016年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董学祯于2016年8月窜至德令哈市尕南庄148号韩某某家中及经营的商店内盗窃现金300元。在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德令哈村一社32号尚某家中盗窃两包黑兰州及现金300余元。七、2016年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董学祯于2016年8月窜至德令哈市柯鲁柯镇希望村2号万某某家中、希望村25号杨某某家中、希望村王某某家中实施盗窃未果。另查明,盗窃黄某某的电动车、魏某某的雪佛兰车钥匙、唐某某吉利英伦车的驾驶证、行驶证、车钥匙等物品已发还各被害人。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1.报案材料证实,2016年8月16日黄某某报警称,其位于甘南村三社的家中一辆红色电动车及金项链被盗,特报警。2016年8月19日魏某某报案称,其放在尕南庄9号出租房门口的电动车被盗。2016年8月20日苏某某报案称,其在柯鲁柯镇希望村家中被盗,被盗物品有一辆轿车,车内有现金、手表等物品,请求查处。2016年8月20日李某某报案称,其位于德令哈村三社43号经营的商店被盗,丢失现金2200元,25元芙蓉王香烟二条、云烟十条、黑兰州三条。2016年8月23日唐某某报案称,其位于柯鲁柯镇希望村家中车库停放的青H361**号英伦轿车被盗,价值6万元,还丢失两部白色中兴手机,价值800元。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德令哈市公安局于2016年8月16日接黄某某报警,8月19日接魏某某报警,8月20日接苏某某、李某某报警,8月23日接唐某某报警。8月24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中发现董学祯到希望村柴某某、德令哈村尚某、尕南庄韩某某家中盗窃酒、香烟及现金,并发现董学祯到希望村杨某某、王某某、万某某家中实施盗窃但未偷得财物。分别于2016年8月16日、8月19日、8月20日、8月23日、8月29日、8月31日、9月2日决定立案侦查。3.抓获经过证实,德令哈市公安局接到黄某某、魏某某的报案后,侦查发现董学祯有重大嫌疑,遂组织警力进行抓捕,2016年8月24日9时许在德令哈市河西蓝冰蝶网吧将董学祯抓获。4.被害人黄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16日9时许我从家里出来,到18时回家发现院门门锁被撬,停在院内一辆两轮电动车被盗。车辆是2016年2月以4800元购买的“欧派”电动车。5.被害人魏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18日12时学我开着我的枣红色“艾玛”电动车从回到我居住的尕南庄9号出租房,想着一会出来就没拔钥匙,等出来后发现车辆被盗。电动车是我2015年3月24日花3000元购买的。6.被害人苏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20日我在希望村工地干活,15时有人说我的黑色华晨中华轿车被人开走,我回家一看大门敞开,汽车不见了。这辆车是我2009年以7万元价格购买的,车号青H178**。7.被害人李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20日15时许我从德令哈村三社43号价值到地里浇水,到17时回家发现家里商店被盗,丢失有现金、云烟、芙蓉王香烟、黑兰州香烟等。8.被害人唐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22日晚上我回家将我的白色英伦牌轿车停到车库,钥匙放到卧室。第二天出去打工,晚上回来发现车不见了,车钥匙也不见了。车是2013年12月以60000元价格购买点,车号青H361**。9.被害人柴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22日我儿子去枸杞园浇水,等回到家中发现被偷了,被盗了2000元现金和两瓶互助头曲酒,当时媳妇不太清楚就没报警。10.被害人万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22日我位于柯鲁柯镇希望村2号家中进小偷了,是我从西宁回来邻居说的,我检查后发现没有被盗财物。11.被害人王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份我在柯鲁柯镇希望村家中被盗,但因为家中没有丢失东西,所以没有报案。12.被害人杨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份我位于柯鲁柯镇希望村25号的家中被盗,由于没有丢东西,所以没有报案。13.被害人韩某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21日10时许我邻居打电话说我家中被盗,我回到尕南庄148号家中,发现大门开着,丢失了2000余元现金和金戒指,因为我家商店和卧室连着,前屋是商店,后屋是卧室。被盗的现金中200元是放在商店抽屉里的营业款,1800余元是媳妇做生意赚的。但我没有报警。14.被害人尚某陈述证实,2016年8月份一天,我孙子从地里浇水回来发现我位于德令哈村一社31号的家中商店被盗,商店门被撬,地上有钢筋。我发现偷了黑兰州香烟和芙蓉王香烟继300余元现金,现金是商店的销售额。15.证人谈佩清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8月17日10时许,一个身材偏瘦,30岁左右的小伙子问我收不收电动车,他就把一辆红色电动车给我看了,我说有没有手续,他从座椅下把合格证、说明书拿给我,见手续都有就协商以650元价格卖给了我,电动车是红色欧派电动车,车辆被公安局已经扣押。经混杂辨认,辨认出董学祯就是给其出售电动车的小伙子。16.搜查笔录及照片、扣押决定书证实,2016年8月24日10时10分,德令哈市公安局民警对董学祯人身进行搜查。在其上衣口袋中搜查出一部白色vivo手机,一根数据线,一本唐某某的驾驶证、车号青H361**的行驶证、二块手机电池;在裤子口袋搜出一把黑色LIFAN钥匙、两把黑色汽车钥匙(一把雪佛兰车标、一把有字母ENGLON),现金62元及一副耳机,一张邮政银行储蓄卡,一串白色石质手链,以上物品均予以扣押。17.扣押决定书、发还清单证实,扣押的红色欧派电动车发还给被害人黄某某。扣押的唐某某驾驶证、行驶证、一把标有字母ENGLON的车钥匙、手机电池发还给唐某某。黑色雪佛兰车标钥匙发还给魏某某。18.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实,德令哈市公安局对被盗现场:甘南村三社272号、尕南庄9号、德令哈村43号、希望村二社40号、85号进行了现场勘验并拍照。经当庭向被告人质证,董学祯均无异议,系其盗窃电动车、现金、车辆的现场。19.辨认现场笔录及照片证实,在董学祯指引下,指认出其在唐某某、苏某某、李某某、柴某某、魏某某、黄某某、尚某、杨某某、王某某、韩某某、万某某家实施盗窃的地点。20.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德令哈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的物品进行价格调查确认价格,经认证,爱玛牌电动车价值2460元,欧派牌电动车价值3384元,吉利英伦轿车价值39114元,华晨中华轿车价值34042元,二包黄色硬盒芙蓉王价值50元,二瓶互助头曲青稞酒价值90元,共计79140元。21.户籍证明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实,被告人董学祯出生于1995年6月2日,曾因盗窃被德令哈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及被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2.刑事判决书证实,2013年5月12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2013)德刑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董学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3.被告人董学祯供述证实,我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还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过。2016年8月份,我到柯鲁柯镇甘南村翻墙进入一户人家,发现院子停着一辆红色欧派电动车,钥匙插在车上,我就把门撬开,把电动车开走。第二天以650元价格卖给一宗申摩托车店了。还是8月18日左右一天,我在尕南庄村一个修理店旁的一个巷道偷了辆红色电动车,车让到人工湖那,后把车的电瓶卸下来,以80元价格卖掉电瓶,当时车上有一把雪佛兰轿车钥匙,我也拿上了。8月23日,我到柯鲁柯镇希望村二社翻墙进入一户人家,偷了中兴手机和电池,并翻到一把吉利英伦轿车钥匙。我在车库发现白色英伦轿车,我想着偷走还账,就用钥匙将车偷走,驾驶到一社附近时轮胎没气了,我就把车丢到路边。在车里偷了本驾驶证、行驶证,拿上车钥匙后就走了。还是8月份一天,我到柯鲁柯镇德令哈村翻墙进入一户人家,发现院子里停了辆华晨中华轿车,钥匙就插在车上,我就把门打开将车偷开走了,然后开车到德令哈村一个商店门口,我翻墙进入商店偷了现金及两包黄色硬盒芙蓉王香烟,翻墙出来后被人发现,我没管车就直接跑了。还是这天我窜至柯鲁柯镇希望村小别墅一户人家,偷了两瓶互助头曲青稞酒。还是8月份一天,我到柯鲁柯镇尕南庄一家商店,将门锁撬开后在柜台盒子里偷了300元现金。我还到柯鲁柯镇小别墅翻窗进入一个商店,偷了300余元现金、两包香烟。8月份我还有几次没有偷上东西的情况,是我到柯鲁柯镇希望村小别墅翻墙进入家中,什么也没偷到,后到同村另外两户人家翻墙进入后也是什么都没偷到。本院认为,被告人董学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价值达797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董学祯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坦白第6、7起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董学祯第7起犯罪系未遂,可从轻处罚。同时部分被盗物品已发还被害人,造成损失小,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犯罪目的、手段、前科等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董学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6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付清)二、扣押的赃款62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的赃物:一部白色vivo手机,一根数据线,二块手机电池,一副耳机,一张邮政银行储蓄卡,一串白色石质手链,依法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 判 长  何永生人民陪审员  张明海人民陪审员  陆 萍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书 记 员  马 云 百度搜索“”